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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3年教学(科研)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日期:2024-01-03

各部、处、学院(直属单位):

我校2023年教学(科研)岗位考核工作即将开始,此次考核是对教学(科研)岗位人员近三年(20212023年)工作业绩的综合评定,考核结果作为教学(科研)岗位人员2023年校内基本岗位津贴发放的依据。请各单位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,组织本单位教学、科研人员根据考核要求认真、及时做好本次考核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考核对象

教学、科研岗位人员(专职辅导员除外)均需参加本次考核。不参加本次考核人员不予确定岗位等级,并停发校内基本岗位津贴。

院士、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,直接确定为特等岗位,此次考核不再提交相关材料。

各单位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详见本单位《2023年教学(科研)岗位考核结果汇总表》。

  二、考核政策

  本次考核继续执行《沈阳农业大学教学(科研)岗位考核办法》(沈农大人字〔200813号)、《教学(科研)岗位考核条件修订内容》以及《关于2018年度教学(科研)岗位考核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》。

  三、业绩级别认定的说明

关于科研项目级别、科研获奖级别认定标准等具体内容详见《关于印发<沈阳农业大学科研项目级别认定暂行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。

关于文章认定等具体内容详见《关于开具论文被 SCISSCIEICPCIA&HCICSSCICSCD收录的情况说明》、《<关于公布《沈阳农业大学中文权威学术期刊目录>2015 1 月修订)的通知》(沈农大学科【20151号)、《关于出版物级别认定标准的说明》、《关于论文未明确标注通讯作者的通讯作者认定方法的说明》、《核心期刊的认定标准》最新。

  四、材料审核

  (一)中、初级职称人员申报五等七等岗位,副高级职称人员申报五等岗位由学院(部)负责对其相关材料进行审核,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。各学院(部)将考核结果汇总后报人事处,个人材料无需报送。

(二)中级以上(含中级)职称人员申报一等四等岗位,学院(部)负责对其相关材料进行初审,并将拟考核结果汇总后报人事处,同时报送相关考核表和证明材料。

  五、材料填写与报送说明

  (一)材料填写

1.2023年教学(科研)岗位考核表》

专业课教师、科研岗位人员填写《2023年教学(科研)岗位考核表1-4(专业课教师、科研人员专用)》。

基础理论课教师(外语教学部、体育教学部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理学院、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中心的专职教师)中正高级职称申报一、二等岗位,副高级职称申报三等岗位,中级职称申报四等岗位人员填写《2023年教学(科研)岗位考核表1-4(专业课教师、科研人员专用)》;其他基础理论课教师填写《2023年教学(科研)岗位考核表1-2(基础理论课教师专用)》。

2023年教学(科研)岗位考核表》一式一份,并提交电子版,为便于审阅,请勿装订。

2.2023年教学(科研)岗位考核结果汇总表》

单位填报《2023年教学(科研)岗位考核结果汇总表》,一式一份,按院(部)考核领导小组考核确定结果的一至七等顺序填写,并提交电子版。

  3.所有表格均用A4纸,须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,字迹工整,也可打印。以上表格均不得改变原格式,单张表格若填写内容较多,超出一页,请正反面打印。

  (二)证明材料

请提交考核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(按填表顺序排列),填写《2023年教学(科研)岗位考核证明材料封面》,并按图书馆审核部分科研院审核部分、“教务处审核部分”、“人事处审核部分四部分分别装订成册,一式一份。相关材料已在职能部门(教务处、科研院、人才办)备案的,无需提供证明材料。 

(三)材料报送

请各单位于20243516:00前报送申报1-4等岗位人员相关材料,并按《2023年教学(科研)岗位考核结果汇总表》教师名单顺序分别排列:①《2023年教学(科研)岗位考核表》1-4(或1-2)和②证明材料图书馆审核部分科研院审核部分、“教务处审核部分、“人事处审核部分

各学院(部)需同时报送单位岗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,组长签字并盖院(部)公章。

  六、联系方式

  (一)学校教学(科研)岗位考核工作设在人事处。

联 系 人:李佳 彭程宇

联系电话88487040-11  

电子邮箱:szk@syau.edu.cn

()各职能部门咨询电话

1.纵向自然科学类课题(科研院):

联 系 人:田  丰 联系电话:15040361320

2.纵向人文社科类课题、科技特派(科研院):

联 系 人:苏维娜 联系电话:13940142371

3.横向、推广服务类,科技成果(科研院):

联 系 人:宗晓萌 联系电话:18640296027

4.科研机构、村级平台项目(科研院):

联 系 人:王  锐 联系电话:13478824994

5.论文(图书馆):

联 系 人:刘凤侠 联系电话:18704007565

6.授课学时、课程门数、教材(教务处):

联 系 人:王  妍 联系电话:13940424890

7.教学立项、精品课等(教务处):

联 系 人:孙戌旺 联系电话:18804017218

8.研究生课程等(研究生院)

联 系 人:张  鑫 联系电话:13694101595

9.人才项目、称号等情况(人才办)

联 系 人:张宁宁 联系电话:13898167059




人事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 教师发展中心)

20241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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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做好2023年教学(科研)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日期:2024-01-03

各部、处、学院(直属单位):

我校2023年教学(科研)岗位考核工作即将开始,此次考核是对教学(科研)岗位人员近三年(20212023年)工作业绩的综合评定,考核结果作为教学(科研)岗位人员2023年校内基本岗位津贴发放的依据。请各单位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,组织本单位教学、科研人员根据考核要求认真、及时做好本次考核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考核对象

教学、科研岗位人员(专职辅导员除外)均需参加本次考核。不参加本次考核人员不予确定岗位等级,并停发校内基本岗位津贴。

院士、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,直接确定为特等岗位,此次考核不再提交相关材料。

各单位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详见本单位《2023年教学(科研)岗位考核结果汇总表》。

  二、考核政策

  本次考核继续执行《沈阳农业大学教学(科研)岗位考核办法》(沈农大人字〔200813号)、《教学(科研)岗位考核条件修订内容》以及《关于2018年度教学(科研)岗位考核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》。

  三、业绩级别认定的说明

关于科研项目级别、科研获奖级别认定标准等具体内容详见《关于印发<沈阳农业大学科研项目级别认定暂行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。

关于文章认定等具体内容详见《关于开具论文被 SCISSCIEICPCIA&HCICSSCICSCD收录的情况说明》、《<关于公布《沈阳农业大学中文权威学术期刊目录>2015 1 月修订)的通知》(沈农大学科【20151号)、《关于出版物级别认定标准的说明》、《关于论文未明确标注通讯作者的通讯作者认定方法的说明》、《核心期刊的认定标准》最新。

  四、材料审核

  (一)中、初级职称人员申报五等七等岗位,副高级职称人员申报五等岗位由学院(部)负责对其相关材料进行审核,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。各学院(部)将考核结果汇总后报人事处,个人材料无需报送。

(二)中级以上(含中级)职称人员申报一等四等岗位,学院(部)负责对其相关材料进行初审,并将拟考核结果汇总后报人事处,同时报送相关考核表和证明材料。

  五、材料填写与报送说明

  (一)材料填写

1.2023年教学(科研)岗位考核表》

专业课教师、科研岗位人员填写《2023年教学(科研)岗位考核表1-4(专业课教师、科研人员专用)》。

基础理论课教师(外语教学部、体育教学部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理学院、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中心的专职教师)中正高级职称申报一、二等岗位,副高级职称申报三等岗位,中级职称申报四等岗位人员填写《2023年教学(科研)岗位考核表1-4(专业课教师、科研人员专用)》;其他基础理论课教师填写《2023年教学(科研)岗位考核表1-2(基础理论课教师专用)》。

2023年教学(科研)岗位考核表》一式一份,并提交电子版,为便于审阅,请勿装订。

2.2023年教学(科研)岗位考核结果汇总表》

单位填报《2023年教学(科研)岗位考核结果汇总表》,一式一份,按院(部)考核领导小组考核确定结果的一至七等顺序填写,并提交电子版。

  3.所有表格均用A4纸,须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,字迹工整,也可打印。以上表格均不得改变原格式,单张表格若填写内容较多,超出一页,请正反面打印。

  (二)证明材料

请提交考核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(按填表顺序排列),填写《2023年教学(科研)岗位考核证明材料封面》,并按图书馆审核部分科研院审核部分、“教务处审核部分”、“人事处审核部分四部分分别装订成册,一式一份。相关材料已在职能部门(教务处、科研院、人才办)备案的,无需提供证明材料。 

(三)材料报送

请各单位于20243516:00前报送申报1-4等岗位人员相关材料,并按《2023年教学(科研)岗位考核结果汇总表》教师名单顺序分别排列:①《2023年教学(科研)岗位考核表》1-4(或1-2)和②证明材料图书馆审核部分科研院审核部分、“教务处审核部分、“人事处审核部分

各学院(部)需同时报送单位岗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,组长签字并盖院(部)公章。

  六、联系方式

  (一)学校教学(科研)岗位考核工作设在人事处。

联 系 人:李佳 彭程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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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纵向自然科学类课题(科研院):

联 系 人:田  丰 联系电话:15040361320

2.纵向人文社科类课题、科技特派(科研院):

联 系 人:苏维娜 联系电话:13940142371

3.横向、推广服务类,科技成果(科研院):

联 系 人:宗晓萌 联系电话:18640296027

4.科研机构、村级平台项目(科研院):

联 系 人:王  锐 联系电话:13478824994

5.论文(图书馆):

联 系 人:刘凤侠 联系电话:18704007565

6.授课学时、课程门数、教材(教务处):

联 系 人:王  妍 联系电话:13940424890

7.教学立项、精品课等(教务处):

联 系 人:孙戌旺 联系电话:18804017218

8.研究生课程等(研究生院)

联 系 人:张  鑫 联系电话:13694101595

9.人才项目、称号等情况(人才办)

联 系 人:张宁宁 联系电话:13898167059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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